继物联网、云计算之后,大数据慢慢的变成了当前信息技术产业最受关注的概念之一。大数据是为了更经济地从高频率获取的、大容量的、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而设计的新一代架构和技术。人们普遍将该定义概括为四个“V”,即更大的容量(Volume,从TB级跃升至PB级,甚至EB级)、更高的多样性(Variety,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以及更快的生成速度(Velocity)。前面三个“V”的组合推动了第四个因素——价值(Value)。
全球技术方面,2013-2021年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1年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上升至12816项;2022年截至10月20日,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为6216项。
国内市场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以及大数据和AI、VR、5G、区块链、边缘智能等一批新技术的交汇融合,持续加速技术创新。与此同时,伴随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城市建设热潮,各地与大数据和数字化的经济相关的园区加速落地,大数据产业持续增长。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8%。大数据产业价值不断的提高,慢慢的变成为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优势产业和数字化的经济的重点产业。数据交易方面,2022年我国数据交易规模超700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超22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规模突破12亿元,交易场景61个,市场参与主体551家,覆盖省市超20个。2023年1月至8月,国内新成立5家数据交易机构。目前,全国已先后成立53家数据交易机构,其中活跃的数据交易机构已上架数据产品超12000种。
政府格外的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21年11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中国工业经济向数字化的经济迈进的关键时期,对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产业将步入集成创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已经2022年5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出台《办法》是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有关数据出境规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在数据条例设计领域,国家层面,《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等共同构筑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基础性“法律堡垒”。地方层面,目前已有十八个省市公布了有关数据条例。其中贵州、天津、海南、山西、吉林、安徽、山东、福建、黑龙江和辽宁出台了大数据条例,深圳、上海、重庆和浙江出台了数据条例。此外,四川、广西、江西、河南等地公布了有关数据条例的草案。标准建设动态方面,2023年1月,川渝地区数据领域首个区域标准《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与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联合发布。《规范》不但是川渝两地首次联合制定发布的数据标准,也是首次联合推广的地方数据标准。
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29年中国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预测及投资分析报告》共十四章。首先介绍了大数据和大数据产业的定义、特点、地位等,接着分析了国内外大数据行业的发展及行业格局,然后分析了大数据产业链的上中下业发展状况,并对大数据软硬件设备、大数据发展模式、重点区域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等进行了细致的透析。随后,报告重点分析了大数据行业的投资状况及其未来发展前途,最后报告还分析了大数据产业的政策环境。
本研究报告数据大多数来源于于国家统计局、产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市场调研中心以及国内外重点刊物等渠道,数据权威、详实、丰富,同时通过专业的分析预测模型,对行业核心发展指标进行科学地预测。您或贵单位若想对大数据行业有个系统深入的了解、或者想投资大数据行业,本报告将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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